珍宝,即珠宝玉石之总称,一般分为两类,一类为无机珍宝,即矿物质珍宝,包括金属类、钻石类、宝石类、玉石类。金属类包括金、银、铜等;宝石类包括红宝石、蓝宝石、绿宝石、祖母绿、绿族石宝石、金绿宝石、碧玺、锆石、尖晶石、橄榄石、石榴子石、石英、长石等;玉石类包括玉、翡翠、青金石、绿松石、孔雀石、鸡血石等。另一类为有机珍宝,包括珍珠、琥珀、珊瑚、玳瑁、象牙等。本卷收入的二百余件(套)清宫珍宝文物,按照用途分为礼仪、陈设、服饰首饰、武备、宗教及生活用品等类别,代表了清代宫廷制作和使用珍宝的概貌,具有突出的宫廷文化特色。
这些珍宝文物主要包括清朝各代皇帝及其后妃们的生活用品、冠服饰品、礼仪用品、陈设品以及宗教祭祀用品等。最突出的特点是当作使用器具,而非当作财富收藏。在使用上遵循严格的等级制度,是其又一特点。
珠宝本身装饰性强,数量稀少,因此十分珍贵,清宫珍宝不仅用料极尽奢华,加工制作更是集各种工艺技巧于一身,代表了清代工艺的最高水平。
本卷收录222件组清宫珍宝文物,按照用途分为礼仪、陈设、服饰首饰、武备、典章制度、宗教及生活用品等类别。反应了清代宫廷生活的各层面,对于认识和研究清代宫廷典章制度、宫廷生活、宗教文化和工艺美术等方面,提供了重要的实物左证及丰富的文化内涵。